中国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,中国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(内地)使用,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,然后公证文书**经过中国法律服务(中国香港) 有限公司「审核、登记和加章转递」后才具有法律效力,受中国法律保护,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。『较高人民*』与『**部』《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》: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,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。 易代通**办理中国香港公证,中国香港公司公证,中国委托公证。 易代通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: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712室 100013 电话:010-59792528 62682310 传真:010-62680194 Q 联系人:刘春梅 网址: E-mail: zxh0102@ zxh@